定了!老公司不必著急減資!不必著急實繳注冊資本!
老公司為什么不用著急減資和實繳注冊資本?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出文件了!趕緊來學習一下!
老公司不用著急! 公司實繳資本有過渡期! 2月6日,國家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發(fā)布關于公開征求《國務院關于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〉注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(guī)定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,針對大家關心的新公司法實施后,存量公司如何實繳注冊資本的問題作了具體規(guī)定。 小編劃重點! 1、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(guī)定,設置三年過渡期,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。 2、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公司出資期限超過公司法規(guī)定期限的,應當在過渡期內進行調整。 3、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資期限不足五年的,無需調整出資期限;剩余出資期限超過五年的,應當在過渡期內將剩余出資期限調整至五年內。調整后股東的出資期限應當記載于公司章程,并依法在國家企業(yè)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tǒng)上向社會公示。 4、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在三年過渡期內,繳足認購股份的股款。 5、公司法施行前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過渡期內未調整出資期限的,公司登記機關可以依法要求其在九十日內調整出資期限,出資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得超過五年。 為什么無需著急? 案例告訴你! 案例一:甲公司是一家存量有限責任公司,新公司法實施前,公司章程規(guī)定注冊資本在2040年之前繳足,目前公司仍有一部分資本未繳足。 問:根據(jù)征求意見稿內容,如何調整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期限? 甲公司要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,修改公司章程,規(guī)定:公司剩余的注冊資本繳納期限,不能超過2032年7月1日(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超過5年),并在國家信用公司系統(tǒng)中向社會公示。 甲公司如果在2027年6月30日前未進行調整,公司登記機關可以依法要求其在九十日內調整出資期限。 案例二:乙公司是一家存量有限責任公司,新公司法實施前,公司章程規(guī)定注冊資本在2029年之前繳足,目前公司仍有一部分資本未繳足。 問:根據(jù)征求意見稿內容,乙公司應如何調整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期限? 【分析】 案例三:丙公司是一家存量股份有限公司,目前仍有部分股東的股款未繳足。 問:根據(jù)征求意見稿內容,丙公司應如何調整公司的股本? 【分析】 丙公司應當在2027年6月30日前,將公司股本全部繳足。 案例四:丁公司是一家存量有限責任公司,新公司法實施前,公司的全部注冊資本已經(jīng)繳足。目前公司正準備增加注冊資本。 問:根據(jù)征求意見稿內容,丁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如何繳納? 丁公司新增注冊資本應當在5年內繳足。 通過上述案例,對于老公司,小編的建議是:無需著急實繳、也無需急于減資!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發(fā)布的文件中有“3+5調整安排,三年過渡、五年實繳”,意味著有的公司最晚可以在2032年6月30日以內(比如從2027年7月1日開始認繳期限超過5年的老有限公司),這個時間點之前完成出資即可! 這樣的老公司意味著從今年7月1日算起,最長有8年的時間來實現(xiàn)實收資本的到位! 老公司減資、撤資如何進行稅務處理? 一、個人股東減資撤資 需要區(qū)分情況。 (一)撤資收回金額>投資成本 需要交稅,按照“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”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應納稅所得額=個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—原實際出資額(投入額)及相關稅費 注意: 1、股權收入是全口徑收入,既包括股權轉讓價款,也包括賠償金、違約金等價外收入。 2、對非法人企業(yè)投資份額轉讓,比照股權轉讓進行個人所得稅處理。 政策依據(jù): 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終止投資經(jīng)營收回款項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1號)規(guī)定: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、聯(lián)營、經(jīng)營合作等行為,從被投資企業(yè)或合作項目、被投資企業(yè)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(jīng)營合作人取得股權轉讓收入、違約金、補償金、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,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,應按照“財產(chǎn)轉讓所得”項目適用的規(guī)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(二)撤資收回金額偏低卻無正當理由的 稅務局有權核定股權轉讓收入,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政策依據(jù): 依照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(fā)布<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(試行)>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,以下簡稱67號公告)規(guī)定,個人股東撤資是有公司出資金的,屬于公司收回股權,也是股權轉讓行為,需要按照股權轉讓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(三)撤資收回金額<投資成本,但有正當理由 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案例解析: 小梅和小松是梅松公司的股東,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是100萬元,各占比50%,截止目前公司未分配利潤1000萬元,現(xiàn)在小梅要減資50萬元,有正當理由。如何賬務處理?減資是否涉及個稅? 賬務處理: 借:實收資本-小梅 50萬元 貸:銀行存款 50萬元 提醒: 由于小梅的撤資所得并沒有超過初始投資成本,因此小梅減資不涉及個稅。 二、法人股東減資撤資 給大家總結如下: 案例解析: A公司和B公司分別出資400萬元、600萬元注冊成立了實收資本1000萬元的C公司,由于各種原因,A公司從C公司依程序撤資,取得現(xiàn)金500萬元,撤資時C公司的未分配利潤80萬元、盈余公積公積20萬元,資本公積150萬元,如何賬務處理?A公司撤資是否涉及企業(yè)所得稅問題? 1、賬務處理: 借:實收資本-甲公司 400萬元 資本公積 100萬元 貸:銀行存款 500萬元 2、企業(yè)所得稅問題: A公司從C公司撤回的資產(chǎn)分為3部分: (1)相當于初始出資的部分,應確認為投資收回400萬元,沒有企業(yè)所得稅; (2)相當于被投資企業(yè)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累計盈余公積按減少實收資本比例計算的部分,100×40%=40萬,應確認為股息所得,免征企業(yè)所得稅; (3)其余部分確認為投資資產(chǎn)轉讓所得,需要交納企業(yè)所得稅。 A公司應納企業(yè)所得稅=(500-400-40)×25×%=15萬元。 附:新公司法的七大變化 與舊版《公司法》相比,新《公司法》主要有以下七大重要變化: 一、公司注冊資本5年內繳足 劃重點: 認繳制改為限期實繳制,適用范圍不僅包括新成立的公司,也包括存量公司。 二、非貨幣資產(chǎn)出資 劃重點: 新增加了股權、債權可以出資的規(guī)定,財務人員要重點關注。 三、認繳出資額加速到期 劃重點: 盡管有5年出資期限的限制,但如果公司不能清償?shù)狡趥鶆?,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,公司或者債權人有權要求股東提前繳納出資。 四、股東可以查閱會計憑證 五、明確利潤分配時間 第二百一十二條 股東會作出分配利潤的決議的,董事會應當在股東會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個月內進行分配。 六、資本公積可以彌補虧損 劃重點: 首次明確資本公積金可以用來彌補虧損,但應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順序之后。注意,此處的彌補虧損為會計概念,而非企業(yè)所得稅概念。 七、會計師事務所聘用解聘決定權 劃重點: 原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(guī)定,只有股東會和董事會才能決定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解聘,新公司法賦予了監(jiān)事會同樣的職權。
【分析】
由于乙公司章程規(guī)定注冊資本在2029年之前繳足,自2027年7月1日起計算的剩余出資期限已經(jīng)不足五年,所以乙公司無需調整出資期限。
【分析】